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督查工作程序要求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2-10 [来源]:党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规范事项:
·
督查工作按 “归口办理,分级负责,实事求是,注重落实” 的原则,综合性工作及学校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展,督办由两办牵头负责(其中党群工作由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行政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其他工作根据职责和分工归口办理。
· 上级文件或上级要办理的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并将办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交两办随文件一同存档。
· 学校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各单位应及时向校领导和综合职能部门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度。
· 督查工作必须严抓落实,督办单位应及时催促,承办单位要积极办理,力求督办事项顺利实施和完成。